2.海關完稅憑證不需要認證,應通過通用的稅收征收軟件(該軟件由主管稅務機關免費提供給納稅人)進行征收。領取時註意:海關編碼為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右上角數字的前四位。采集完成後,從軟件中打印出“海關完稅證明抵扣清單”,並將電子數據導出至軟盤。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除提交海關完稅證明抵扣清單紙質數據外,還應提交包含海關完稅證明抵扣清單電子數據的軟盤(或其他存儲介質),連同納稅申報表壹並報送稅務機關。未提交清單及電子數據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法律依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也稱納稅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負有納稅義務,應當憑海關開具的專用繳款書向銀行繳納其進出口貨物應繳納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