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免稅證明,不能作為在國內銷售時適用0稅率或者免稅的依據。
進口免稅證明,只能證明該貨物在報關進口時是免稅的,銷售時仍然需要依據增值稅條例等規定決定是否免稅。
國內銷售是不可能零稅率的。因為增值稅條例明確規定,只有出口貨物或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