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是根據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進出口監督管理的行政機關。它負責檢查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其他物品,主要職能包括監管、征稅、走私調查和編制海關統計。如果考生是通過公務員考試招錄的,則為機關事業單位,如果采取事業編制的方式,則為事業單位編制。海關是壹個獨立的單位。
海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有權檢查、復制、查詢、扣留、查驗,即海關有權檢查旅客的行李、物品,復制有關發票、合同、帳冊等資料。如果攜帶非法物品,嫌疑人將被拘留。
海關組織
1,第壹級
第壹級是海關總署,有21個部門,包括海關司、政法司、辦公廳、監管司、緝私局,還有壹個局級機構,如海關出版社、服務中心、信息中心、數據中心等。
2、第二層次
第二層次是廣東分公司,天津、上海兩個特派員辦事處,465、438+0直屬海關,兩個海關學校;全國各省、市、自治區都有直屬海關,其中廣東省7個,福建、內蒙古、遼寧、浙江各2個。山東濟南海關和江蘇蘇州海關都想獨立,結果都沒獨立。現在分別由青島海關和南京海關監管。這兩所海關學校分別是上海學院和秦皇島海關培訓學校。
3、第三層次
第三級是直屬海關的562個下屬海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