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傷保險變更全省通辦指南
(壹)線下辦理流程
申請人可以就近向我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工傷保險經辦部門(見附件壹)申請辦理工傷保險待遇變更,填寫《工傷保險待遇變更申請表》,辦理地經辦機構按規定受理後,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給申請人。
(二)線上辦理流程
工傷人員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業務大廳( ggfw.hainan.gov.cn ),點擊“業務辦理”→“工傷待遇變更申請”,選擇需變更的待遇項目,填寫申請變更理由,上傳證明材料,提交申請;工傷人員登錄網上業務大廳點擊“社保信息查詢”→“審批結果查看”,查詢審批結果。
註意:線上辦理流程目前只對工傷人員開放,工傷保險供養親屬暫不能使用線上辦理業務。
二、申請條件及材料
(壹)申請條件:需暫停或恢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
(二)申請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變更申請表》(見附件二);
2.失享受待遇條件或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或拒絕治療的證明材料(申請暫停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工傷職工(含供養親屬)提供)
3.恢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證明材料(申請恢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工傷職工(含供養親屬)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