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2、有效的本年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正本。
3、有效的本年度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4、本人身份證明原件。註意:目前公安交管部門已推出的疫情防控期間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延期辦”政策繼續適用,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等情形,不予進行處罰,具體恢復期限將根據疫情變化情況另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