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要商品房購買合同簽訂時間在2008年10月14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辦理出《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三證後,持上述三證,契稅專用繳款書,房屋買賣合同,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上述都需要復印件壹份)至稅款繳納地稅務部門享受契稅全額80%的稅收補貼。
壹、杭州市區、下沙、濱江、之江區域至慶春路155號(慶春路與中河路口西南角)中財發展大廈杭州市財政局農稅征收管理局辦理(咨詢電話12366)
二、蕭山區至育才路488號杭州市蕭山區農稅征收中心辦理
三、余杭區比較麻煩:1、老余杭、閑林、五常、倉前至余杭鎮余杭地方稅務局余杭分局(禹航路與鳳新路口鳳新路向西200米,咨詢電話88667218);2、良渚至余杭區良渚鎮良渚路147號余杭地方稅務局良渚分局(咨詢電話88771851);3、瓶窯至余杭區地方稅務局瓶窯分局(新窯路);4、崇賢、塘棲至余杭地方稅務局塘棲分局(咨詢電話86378013);5、臨平、喬司、星橋至余杭市民之家壹樓B區(臨平世紀大道與南大街口南大街向南100米)。
以上僅供參考,具體以稅務部門解釋為準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11-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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