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認為稅收籌劃專指壹種情況即節稅籌劃,也就是認為節稅籌劃與稅收籌劃是相同的範疇:
二是將稅收籌劃向外延伸到各種類型的少繳稅、不繳稅的行為,甚至將偷稅、逃稅、欠稅都包括在稅收籌劃的範疇之內;
三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的納稅事項進行系統安排,以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
稅收籌劃的內核就是“合理避稅”,也被譯為“稅務籌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通過對經營收入的合理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少繳稅,以取得納稅後的最大利益。
稅收籌劃的特點
(1)合法性
稅收籌劃是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許可範圍內進行的,納稅人在遵法守法的基礎上,從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了稅收利益最大化的方案,是具有合法性的,且稅收籌劃符合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
(2)事前籌劃性
稅收籌劃壹定是在納稅前就早早做好了選擇,從諸多納稅方案中選擇最優的方案。而且要考慮到經營收益等多方面要素,臨時抱佛腳是不可行的,要盡早籌劃;
(3)明確的目的性
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讓納稅人在納稅後可以得到最大利益,無論是少納稅還是滯延納稅時間,其目的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