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肥公司註冊的營業執照是在政務區行政服務中的工商局辦理的,高新區,經開區、新站區在各自分局辦理;
組織機構代碼證在政務區行政服務中心的質監局窗口辦理;
稅務登記證在政務區行政服務中心的國稅地稅窗口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七條 營利法人經依法登記成立。
第七十八條 依法設立的營利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利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七十九條 設立營利法人應當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第八十條 營利法人應當設權力機構。
權力機構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選舉或者更換執行機構、監督機構成員,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