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測試人員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在同崗位筆試達線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於或等於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5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65分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計算,筆試占50%、專業測試占50%,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舍五入(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0.5+專業測試成績0.5)。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