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項稅從開票機的電腦導入,進項稅可以從稅務局網上導入。
論國內客運服務進項稅的抵扣
(壹)《財政部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公告第39號2019)第六條所稱“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僅限於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接受勞務派遣的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二)納稅人以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稅額作為進項稅額購買國內客運服務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應當與實際抵扣稅款的納稅人壹致,否則不予抵扣。
(三)允許納稅人抵扣的國內客運服務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在2019年4月及以後實際發生的,並在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抵扣憑證上註明或計算的增值稅金額。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的,為19年4月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