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條件
參保人在同壹個參保月內有重復繳費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退費手續。
所需材料
(壹)單位的書面申請。
(二)填寫由本人簽字的《保險費繳納/核銷申請表》壹式兩份。
(三)重復繳費期間的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勞動合同、招聘表、業務調動函等。
(四)復制繳費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不同地區重復的,提供原社保經辦機構確認的養老保險手冊或繳費清單原件及復印件。
提供的復印件必須復印在A4紙上,並加蓋公司公章和“與原件壹致”的簽註。
窗口處理流程
受理人員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當場核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對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回執,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在線處理流程
(1)如需退回未轉入基金的重復繳費,由參保單位網上申請“重復繳費處理”,填寫申請信息並打印相關表格。
(二)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省社保局將適時預受理申辦業務。預驗收通過的單位,攜帶相關材料到我局業務前臺辦理。
(三)參保單位將相關材料提交窗口工作人員,符合條件的即時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