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於砂石資源稅每個省根據自身情況自行設置稅率,各省略有不同: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石灰巖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4%;花崗巖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白雲巖原礦適用稅率7%,選礦適用稅率5%;凝灰巖、輝綠巖、玄武巖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壹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