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壹般實行四級貸款分類制度。四級貸款分類體系將貸款分為正常、逾期、呆滯、呆賬,後三類即“壹貸超兩貸”統稱為不良貸款。這是為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財稅政策服務的壹種分類方法。界定不良資產的標準是期限:逾期貸款本息1.80天以上,貸款利息呆滯三年,貸款人已出逃或經國務院批準的不良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