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並後的人員統壹到合並後的稅務局,而不是地稅的公務員去國稅局。
擴展數據:
2018 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受國務院委托,國務委員王勇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作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解釋》第十壹條第二點明確指出,“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合並省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具體承擔轄區內稅收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為主體、省(區、市)人民政府為主體的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2018年6月5日上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合並掛牌。
2065438+2008年7月20日,省市縣鄉四級新稅務機構全部掛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國稅地稅合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