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稅率是10%,從價計征。葡萄酒需要繳納消費稅,其屬於“酒及酒精”稅目下設的“其他酒”子目。需要註意的是,境內從事葡萄酒生產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生產企業)之間銷售葡萄酒,實行《葡萄酒購貨證明單》管理。證明單由購貨單位在購貨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用,銷售方憑證明單的退稅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已納的消費稅退稅。生產企業將自產或外購葡萄酒直接銷售給生產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不實行證明管理,按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