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它的數值通常是大於0而小於1的正數,這表明,消費是隨收入增加而相應增加的,但消費增加的幅度低於收入增加的幅度,即邊際消費傾向是隨著收入的增加而遞減的。
3.邊際消費傾向與平均消費傾向(average propensity to consume)不同,平均消費傾向是總消費與可支配總收入的比率。
4.邊際消費傾向和邊際儲蓄傾向(MPS)之和為1,即MPC+MPS=1。
5.邊際消費傾向是指消費者對於某壹或某壹類產品,消費額的變化與消費者收入變化的比值。邊際消費傾向被用於描述由於收入變化,導致消費者對某產品的消費額的變化幅度大小。
6.邊際消費傾向並不壹定介於0到1之間。
當①消費者對產品的消費額與消費者的收入同時增加或減少時,邊際消費傾向為正。
②消費者對產品的消費額與消費者的收入變化方向相反時,邊際消費傾向值為負。
③當消費者對某產品的消費額不發生變化時,無論收入改變多少,邊際消費傾向都不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