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遺失前未認證的,買方憑賣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認證。經認證的,由賣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證明,經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3.錯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由壹般納稅人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