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從開具發票到錄入還有壹段時間。但時機因人而異。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要求開票人在原發票的基礎上開具相同金額的紅字發票或負數發票,再開具正數發票。
依據是《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發票開具後,需要開具銷售退貨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發票原件並註明“作廢”或者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銷售折扣時,應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後,開具新的銷售發票。
妳可以以此為依據,要求開票人開具壹張負發票,再開壹張新的正發票。這對開票人的稅收沒有影響,因為正負抵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