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旅行社招徠省外遊客入滇獎勵申報
合法經營的全省旅行社及省外旅行社駐滇分支機構。
(二)省內旅行社駐外營銷獎勵申報
合法經營的全省旅行社。
(三)支持旅行社集團化發展獎勵申報
以我省旅行社為母公司牽頭成立的大型旅行社集團。
(四)旅行社通過包機、專列組織省外遊客入滇獎補申報
合法經營的全省旅行社。
(五)旅遊協會和企業赴省外開展市場營銷活動獎補申報
2022年內參加省、州市組織的赴省外開展市場營銷推廣活動的旅遊協會和文旅企業。
(六)州、市人民政府舉辦大型節慶活動獎補申報
按程序批準,在2022年內舉辦遊客參與度較高、參與人數達1000人以上、活動類型為節慶活動的州、市人民政府。
(七)新媒體平臺開展營銷推廣獎補申報
2022年1月1日至11月5日止,發表的宣傳雲南文化和旅遊的視頻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