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應稅大氣汙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汙染當量3.9元,應稅水汙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汙染當量2.8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標準為每噸5元—1000元;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標準為每月350元—11200元。
4、按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汙染物排放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環境保護稅是由英國經濟學家庇古最先提出的,他的觀點已經為西方發達國家普遍接受。歐美各國的環保政策逐漸減少直接幹預手段的運用,越來越多地采用生態稅、綠色環保稅等多種特指稅種來維護生態環境,針對汙水、廢氣、噪音和廢棄物等突出的“顯性汙染”進行強制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