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汙染當量數×具體適用稅額。
汙染當量數=汙染物的排放量÷該汙染物的汙染當量值(汙染當量值依照《應稅汙染物和當量值表》執行)。
如何確定應稅汙染物的計稅依據?
應稅汙染物的計稅依據,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壹)應稅大氣汙染物按照汙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汙染當量數確定;
(二)應稅水汙染物按照汙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汙染當量數確定;
(三)應稅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確定;
(四)應稅噪聲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
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汙染當量數,以該汙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該汙染物的汙染當量值計算。每種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具體汙染當量值,依照本法所附《應稅汙染物和當量值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