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公告規定,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後,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相應月份或者季度的稅費。
二、分析詳情
實踐中,對於納稅人登記行業與實際經營不壹致的,需要區分兩種情形進行處理:對於納稅人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信息為非制造業的,可以向稅務機關提供制造業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超過50%的說明,享受延緩繳納政策,後期需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行業信息變更。小微企業是指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這裏的銷售額是指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緩繳的稅費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以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但是不包括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以及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三、緩稅利息的征收及計算公式呢?
加工貿易緩稅利息應根據填發海關稅款繳款書時海關總署公布的最新緩稅利息率按日征收。
應征緩稅利息等應征稅額乘以計息期限乘以緩稅利息率/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