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次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稅款。
擴展數據:
報告機構的不同選擇
1.有從業單位的,向從業單位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
2.有兩個及以上用人單位和職工的,選擇並向其中壹方所在地的當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
3.無從業單位,年所得包括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或者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的,向實際經營地之壹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
4.在中國境內沒有雇主、雇員,在年度所得項目中沒有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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