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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消費稅如何計算

黃金消費稅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根據規定,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改為零售。

應該註意的是

1.納稅人銷售的金銀飾品銷售額中,不抵扣增值稅稅款的,金銀飾品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2.金銀飾品隨同包裝銷售的,對銷售的金銀飾品征收消費稅;對金銀首飾進行來料加工的,按照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征收消費稅。沒有同類金銀首飾銷售價格的,按照應稅價值構成納稅,應稅價值構成=(材料成本+加工費)÷(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銀飾品減征5%消費稅的通知》的規定,金銀飾品消費稅由10%減半至5%,減征5%消費稅的範圍包括金銀及金基、銀基合金飾品,以及金銀及金基、銀基合金鑲嵌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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