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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滄州的最新政策

1.在中高風險地區滯留的人員,壹律不得返滄。

2.在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和陽性感染者所在縣(市、區)的低風險地區滯留或14天內有該區域旅居史的待返人員,憑48小時內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滄,返滄後需進行“單人單戶”居家醫學觀察14天。

3.在疫情發生地級市域內其他無中高風險地區的縣(市、區)滯留待返的人員,憑48小時內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滄,返滄後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跟蹤健康監測14天。以上第二、三類人員如有返滄計劃的,壹律提前兩天由本人或家屬向所在鄉鎮、農村、社區或屬地防疫辦進行報備。

4.對於擬入境返滄人員,如有回國計劃的,壹律提前三天由本人或家屬向所在鄉鎮、農村社區或屬地防控辦進行報備。入境口岸14天隔離期滿後,專人專車“兩點壹線”閉環安全轉運回目的地縣(市、區)。

5.所有來滄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內容為2022年2月6日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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