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用人單位或職工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如果納稅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辦事處或雇主,他/她應選擇向其中壹個辦事處或雇主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其中,扣繳義務人在年度匯算清繳期間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應當向辦理扣繳義務人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3.沒有受雇或者受雇的納稅人,應當向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居民個人在中國申領居住證的,以居住證上公布的居住地地址為經常居住地;不辦理居住證的,以目前實際居住地址為經常居住地。
4.因移居國外註銷境內戶籍的納稅人,在申請註銷境內戶籍前,應當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納稅清算。
妳的情況屬於第二種情況,稅務局系統有以前的用人單位。所以只要不委托現在的用人單位自己辦理,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任何壹個稅務局都是可以的,也是可以順利退稅的。
當然,如果兩地稅收優惠政策有差異,而妳恰好能享受到優惠政策,也可以在APP上進行更正(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