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離職,提交離職報告壹個月,稅務局來查,有工作需要補充。會計離職前有必要完成這部分工作嗎?如果他已經離職,稅務局來查,他有義務回原單位交代賬目嗎?
1.離職前可以要求原會計繼續完成這部分工作(當然工資要照常發)。2.如果已經離職,可以請原會計回來幫忙解釋,但原會計沒有絕對的義務(除非司法處理)。也就是說,單位要計算他的工資,補貼適當的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