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中的虧損,是指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除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後,小於支出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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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損失是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或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損益為負值的情況,也就是說,企業當期的總成本大於總收益。稅法中的損失是指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計算的損益為負數的情況,與財務損失不同。有時候,財務損失是按照稅法計算的,但利潤是要交所得稅的。
比如國債利息核算記為收入,但稅法規定免稅,不算收入;招待費會計將會計損益作為費用計算,但稅法規定只能按招待費總額的60%扣除,不能超過營業收入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