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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安排
(壹)面試人選
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錄名額,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且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招錄名額與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按以下辦法計算:招錄名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錄名額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二)面試時間、面試方式及面試地點
1、面試時間、面試方式:詳見附件1。
2、面試地點:海南政法職業學院(海口市瓊山區新大洲大道280號)。
(三)註意事項
1、考生接到資格審查單位的面試通知後必須在面試當天上午7:3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超過8:00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考生必須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兩證缺壹不可。考試前遺失身份證的考生,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到公安部門開具具有本人相片的證明並加蓋公安部門公章;準考證丟失的,可登錄“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網上報名管理系統”進行打印。
3、考生面試結束後到待分室等候領取本人《面試成績通知單》,本人考試綜合成績及職位排名情況請及時登錄“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網上報名管理系統”查詢。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不進行職位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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