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符合報名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指1993 1日及以後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8 1日及以後出生;
5.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或技能。全日制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畢業生,可參照本科學歷;
6.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得申請註冊: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辭退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5年內被認定在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截至公告發布之日,華縣所有金融機構、事業單位由工作人員出資;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大學生、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指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選調生鄉村教師特崗計劃、貧困縣誌願服務計劃、西部地區誌願服務計劃、政府崗位購買計劃、農業技術特崗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特崗計劃等人員。)未經服務場所項目管理部門同意;
6.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外,不得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