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限平均法:(78000-2000)/4=19000元。每年的折舊額都是相等的。
(二)年數總和法:年數總和=1+2+3+4=10
第壹年=(78000-2000)×(4/10)=30400元。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元。
第三年=(78000-2000)×(2/10)=15200元。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元。
(三)雙倍月遞減法:
第壹年:78000*2/4=39000元。
第二年:(78000-39000)*2/4=19500元。
雙倍余額遞減法在最後兩年的折舊額是按照凈值進行平攤的。
第三、四年:(78000-39000-19500-2000)/2=8750元。
我們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在前兩年的時候,加速折舊法裏面的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折舊額比年限平均法都要大。所以可以視為提前折舊,加速折舊了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