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凈值的,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九條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影響前期存貨價值減記的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在原存貨跌價準備內恢復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
第三條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
(壹)存貨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1-庫存。
(2)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三)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
(四)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15-建築合同。
(五)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18-所得稅。
(六)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21-租賃。
(七)《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規定的金融資產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