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所得稅全部漏報的需攜帶資料前去地稅局補申報。
2、需攜帶的資料有:稅務登記證副本、經辦人身份證明、蓋有公章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3、漏申報個人所得稅需要繳納滯納金。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納稅人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或者提交預扣、納稅申報表的,確實很困難需要延期,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延期申請在規定的期限內,經稅務機關批準,在批準的期限內。
納稅人因不可抗力無法如期處理納稅申報單或者提交預扣、收稅報表的可以推遲處理;壹旦不可抗力情況消除,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查明事實並予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