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結束後,在符合條件的面試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最高者參加考察和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對成績相同者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行確定。考察內容主要是日常表現、報考資格條件、本公告規定的不得報名的情形。在公安部門有不良記錄的,視為不合格。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140號)執行。入圍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可按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遇分數相同,處理辦法同上),經批準聘用後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