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壹條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法規有效性校驗: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