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單位對不明確事項應當采取的正確做法:機關單位對符合保密法的規定,但保密事項範圍沒有規定的不明確事項,應當先行擬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並自擬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報有關部門確定。
機關單位對已定密事項是否屬於國家秘密或者屬於何種密級有不同意見,可以向原定密機關單位提出異議。
原定密機關單位未予處理或者對原定密機關單位作出的決定仍有異議的,由承辦人按爭議中所主張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提出定密意見,經定密責任人審核並報機關單位負責人批準後,逐級報至有相應密級確定權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