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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有賣淫留底可以去稅務局上班嗎

可以去上班,賣淫只是違反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沒有觸犯刑法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壹)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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