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甘肅職工退休工資標準甘肅省退休人員養老金最低標準:
壹類地區:退休人員558元/月;退職人員496元/月。
二類地區:退職人員464元/月。
二類地區退休人員,三、四類地區退休、退職人員仍執行2005年下半年的標準。
甘肅省養老金領取條件:
(1)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包括職工因病、因傷達到社保部門規定的提前退休條件的,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壹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
(2)職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根據本人要求將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壹次性支付給本人;
(3)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壹次性領取;
(4)職工因病(殘)喪失勞動能力辦理病退或提前退休可以將個人賬戶資金壹次性或分期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