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在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2023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可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部分城鄉居民按時繳費有困難的,延遲繳費及享受待遇時間,由各市稅務、醫保部門另行通告
二、新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
1、在國家、省市縣公布的基本醫療目錄和基本醫療範圍內的可以報銷;
2、參加人員在統籌期內因病在定點醫院住院診治所產生的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護理費等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部分(即有效醫藥費用);
3、新農合壹般報銷有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參照當地政府公布的標準執行即可。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交費的標準壹般為360元壹個人,這個標準指的是最低的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