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落實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和保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和維護;組織本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和實施。
(2)代理服務中心
職責:負責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制定機關事務的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儲存、分發和維護;參與機構後勤系統的改革;指導本系統的物流服務。
(3)票務中心
職責:負責稅務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管理。
(4)培訓中心
職責:承擔全市國稅系統教育培訓的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