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資房政策壹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並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後歸職工所有,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有,在持續壹段時間後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於經濟適用房的壹種。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第十條
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納契稅。第十壹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二、買賣過戶需要準備什麽材料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蓋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托書(收件窗口領取),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證;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5、若有***有權人需出具***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有權證書;
5、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