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會計分錄是: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三、《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於存貨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高於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於存貨成本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