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扣除存貨跌價準備。同時,還有向投資者支付的罰款、罰金、贊助費用、稅收滯納金、企業所得稅、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款項,以及未經批準的準備金支出。
法律客觀性: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費用不得扣除:
(壹)支付給投資者的股息、紅利和其他股權投資收益;
(2)企業所得稅;
(3)稅收滯納金;
(四)罰款、罰金和罰沒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批準的儲備支出;
(八)與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