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符合條件的技術合同,經認定登記後,可享受免征增值稅、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1.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及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免征增值稅。2、壹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收入不超過500萬元的,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指定的企業印制。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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