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納稅申報表是指所得稅申報表。申報所得稅的時間為每季度的第二個月,即上年第四季度,當年第壹季度4月,當年第二季度7月,當年第三季度65438+10月,第四季度為次年65438+10月。
季度報告是指每三個月之後的經營報告。
壹份年報包括兩份半年報,或者四份季報和12份月報。
半年報包括兩個季度報告。
三份報紙包括壹份季度報告和壹份中期報告。
年度業務目標,上半年業務目標,下半年業務目標,第壹季度業務目標,第二季度業務目標,第三季度業務目標,第四季度業務目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企業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