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2014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8號)的附件2(《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明)第二條的規定,表頭項目。第21行至第26行的“本期金額”列,填報所屬月(季)度第壹日至最後壹日的數據;第21行至第26行的“累計金額”列,填報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後壹日的累計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