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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教育的錢可以退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有六種專項附加扣除,繼續教育是其中之壹。從這裏我們不難看出現在的國家對教育的重視,我們非常鼓勵大家通過學習來提升自己。

繼續教育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包括兩種形式的學習。

首先是學歷繼續教育支出,主要包括自考、成人高考、遠程教育、開放大學等教育形式。

本人在繼續教育期間可按每月400元定額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同等學歷最長不能超過48個月。而且,如果是接受本科及以下的繼續教育,也可以選擇從父母那裏扣除。

二是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包括報考會計證、稅務師證、執業醫師證等。

這樣的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是在取得證書當年壹次性扣除,金額為3600元,只能從本人收入中扣除。

比如壹個員工月收入6000元。如果他是自考的話,可以按照學習期間每月400元扣除應納稅所得額,相當於按照他5600元的收入繳稅。

同樣,如果某人年收入6萬元,並且考取了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那麽在考取職業資格證書的當年,他可以按年收入5.64萬納稅。

每年年初,個人可以通過個稅app清算上壹年度的納稅情況。如果最近壹年參加了繼續教育,但沒有通過軟件填報,可以補錄。重新計算後有可能退稅,錢會退還到妳提交的個人銀行卡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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