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我們需要填寫壹份申請表。本申請首先適用於村集體。在此申請中,我們需要附上經營者的身份證明以及申請表中填寫的土地承包合同和轉讓合同。轉讓期限的下限為十年或十年以上。在這份申請中,妳應該寫下妳申請的理由和妳的業務能力。其實具體格式和普通申請表差別不大。主要原則之壹是實事求是。
2.初審:我們填完申請表,就交給村裏。村裏開會後,認為符合申請條件,就在申請表上簽字。
3.復檢:各村負責的縣鄉工作人員進行壹次復檢。復檢後沒有問題。即交由當地縣級農村工作部門審核核實。
4.認定:當地縣級農村工作部門經核實、檢查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進行登記備案,發放家庭農村證。
5.備案:縣級農村工作部門備案並發放家庭農場證後,需報市農村工作部門備案。市農村工作部門完成備案後,家庭農場的註冊流程正式完成,家庭農場申請成功,剩下的就是管理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