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要求企業按照相關定額繳納壹定數額的保證金,以避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發生,更好地維護弱視農民工的權益。
已交存工資保證金的施工企業因資金周轉困難確實無法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動用企業的工資保證金進行支付,施工企業自動用之日起10日內按已用金額的200%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