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寫檢察院建議緩刑人員的基本情況。
2、然後寫檢察院建議緩刑人員在家庭、工作單位和社會上的關系及表現情況。
3、最後寫檢察院建議緩刑人員在監獄、看守所表現情況。司法所調查評估的內容包括擬適用社區矯正人員的基本情況,擬適用社區矯正人員在家庭、學校、工作單位和社會上的關系及表現情況,擬適用社區矯正人員在監獄、看守所表現情況,擬適用社區矯正人員所在社區群眾和單位職工對其的評價和反映等。